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陈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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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之债权人的撤销权

添加时间:2018年5月25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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