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陈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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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有哪些法律特征?

添加时间:2017年10月16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的,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如果当事人违反的不是合同义务,而是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则应负其他责任。
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由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这种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补偿性,是指违约责任旨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
违约责任尽管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特点,但是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仍有一定的任意性,即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一方的违约责任作出事先的安排。
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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