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陈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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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严重违纪的解除合同程序

添加时间:2015年11月24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答: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同时不适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关于开除的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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