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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合同商业秘密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添加时间:2015年11月10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文章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律师:
陈德文
[福建]
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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