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陈德文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诉讼
合同终止
合同违约
订立与效力
联系方式
合同诉讼
合同终止
合同违约
订立与效力
履行与变更
合同纠纷
合同解除
合同违约
合同保全
合同文章
合同动态
1875090086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有什么效力
添加时间:2015年9月25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有什么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订不订合同、与谁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如何等,由当事人自愿约定。但是,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以后,对当事人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文章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律师:
陈德文
[福建]
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875090086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hbjhtls.com/art/view.asp?id=829314965572
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文集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 陈德文
全国服务热线
18750900860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