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陈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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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形式的租赁合同也能生效吗

添加时间:2015年9月5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口头租房合同是合法有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当事人双方也均应当按照口头约定执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合同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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