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陈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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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责任及其特点?

添加时间:2015年7月25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约定受益人为公司,被保险人有没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向其支付保险金?
张某是司机与2010年1月在某公司购买货车一辆,双方约定货车价格为24万元,张某付10万元,下欠款项5年内付清,某公司在张某还清欠款前保留车辆的所有权,并约定公司替张某购买保险,其中在2010年2月公司为张某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约定在张某未还清欠款前,受益人为公司,张某签字同意。2010年11月张某车发生交通事故,张某身体受伤致残,张某于是向保险公司要求支付保险金3.1万元,保险公司拒付。
律师认为:本案中被保险人张某在购买保险时同意在未还清欠款前受益人为公司,那么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其没有权利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向某公司支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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