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现售有哪些条件?
添加时间:2015年6月21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所谓可撤销的合同,就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时起无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请求变更、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