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陈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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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应符合的条件

添加时间:2015年5月20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能,而且只能请中国的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如果外藉当事人聘请的是其所在国律师,则必须以非律师的身份参与诉讼。当然,外藉当事人委托决普通本国人代理是可以的。
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如需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必须从我国境外寄交或者托交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手续由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后,还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果当事人所在国与中国订立了有关条约,只要履行了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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