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名称的变更是否会导致债权消灭?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债务人在债权人更名后以二者不是同一主体为由,拒绝返还借款46万。市一中院二审作出驳回上诉的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债务人返还借款的判决。">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陈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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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债主为曾用名 证据有力获法院支持

添加时间:2015年5月11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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