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是指合同行为或合同关系中介入了外国因素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陈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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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概念和特点有哪些?

添加时间:2015年2月24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涉外合同是指合同行为或合同关系中介入了外国因素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涉外因素包括:

1、合同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或无国籍人;
2、合同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为;
3、合同权利义务内容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

涉外合同的特点有:
(一)合同具有涉外因素

在法律关系中具有了涉外因素,即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项要素中,至少有一项与外国有关系。

(二)合同内容广泛

(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要成为一项在法律上有拘束力的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合同须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签订,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等。

(四)可能要适用外国法、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

合同的涉外性必然导致合同与外国法在特定条件下有着某种程度的联系,因而,在某些场合下,为确定涉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冲突规范往往会指定适用外国法,或者适用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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