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陈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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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的原因有哪些?

添加时间:2014年5月14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解释】本条是对赠与特殊的财产需要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的规定。
  法律对赠与财产需办理特别手续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这主要是针对特殊的赠与物,如不动产而专门作出的规定。例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赠与房产的,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权属变更登记。至于登记与否对赠与合同成立有否影响,则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来确定。如果法律规定的登记程序只是“备案”性质,那么,虽未履行登记手续,赠与合同亦应成立;如果法律规定的进行登记是合同生效的要件,那么即使未经登记,也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只是合同不生效力;如果法律规定的登记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那么,如使合同成立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否则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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