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民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陈德文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诉讼
合同终止
合同违约
订立与效力
联系方式
合同诉讼
合同终止
合同违约
订立与效力
履行与变更
合同纠纷
合同解除
合同违约
合同保全
合同文章
合同动态
1875090086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合同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情形
添加时间:2014年2月28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无效的后果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无效的处理:
1、勘察单位已经完成了勘察任务,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勘察单位完成的勘察任务不合格:
a.不得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b.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文章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律师:
陈德文
[福建]
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875090086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hbjhtls.com/art/view.asp?id=778691505376
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文集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 陈德文
全国服务热线
18750900860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