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在构成要件上有以下4个方面:1、违约行为。即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这是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它通常表现为拒绝履行、不履行、迟延履行、不当履行等形式。必须注意的是违约行为只能发生在合同关系中,违约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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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陈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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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添加时间:2014年1月17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近日,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宣判,判决借款人王某偿还银行七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担保人张某、朱某对借款人王某七万元本息向银行承担50%连带保证还款责任,另外两名担保人魏某和赵某不再对借款人王某七万元本息向银行承担保证还款责任。
  齐河县某银行于2006年11月3日与借款人王某签订借款合同,将七万元借予王某,并约定了还款期限,此笔借款由王某的朋友张某、朱某、魏某和赵某四人提供信用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合同到期后,借款人及保证人均没有如约偿还银行借款,银行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借款人王某及担保人张某、朱某对借款担保无异议,担保人魏某、赵某对借款保证合同上的签名提出异议,同时申请做字迹鉴定。经法院委托有关资质的机构鉴定所得结论,保证合同上魏某、赵某签字并非系二被告本人所签。
  法院审理后认为,借款人王某偿还七万借款本息,但因原告银行在签担保合同时,不按规定审查核对担保人身份导致出现魏某、赵某的虚假保证,客观上对另两名担保人张某和朱某将来行使追偿权有可能造成妨碍,如判张某、朱某对借款人王某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显失公平。
  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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