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陈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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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添加时间:2014年1月3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保险公司为何针对某些业务设定免赔额或免赔率?

(1)无论案件大小,保险公司的处理程序,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尤其支付的代理费,都

基本相同。有时候处理一个usd100的赔案,保险公司付出的成本高出10倍都不止,设定免赔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2)合理设定免赔,适度增加被保险人自担风险,可以增强投保人、承运人、被保险人的责任心,有效减少人为疏忽导致的保险事故。

(3)有些货物因为本身物理、化学性质的特殊性,还有一些是因为包装因素,往往比其他普通货物更容易发生损失,设定免赔可以减少保险人承保的诸多顾虑,同时也满足了投保人风险转移的客观需要,对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附):免赔率
    免赔率是指不赔金额与损失金额的比率。免赔率分为相对免赔率与绝对免赔率两种。
  保险公司认为某些易碎、易短量的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一定比例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故投保这类商品规定在某百分比范围的破碎或短量可以免赔,该百分比就是免赔率。
  投保的商品实际损失比率超过规定的免赔率时,保险公司只负赔偿超过免赔率的部分,这种赔偿的比率叫作绝对免赔率。
  投保的商品实际损失比率起过了规定的免赔率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实际全部损失,这种赔偿的比率叫做相对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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