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合同的性质不同  可撤销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求力。而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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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陈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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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

添加时间:2013年12月10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签订合同时如何区分子、母公司或者分公司?
 
签订合同时,应当如何区分对方公司为何种性质的公司呢?
(1)验看营业执照:母、子公司为法人营业执照,而分公司为营业执照;
(2)责任承担:签约主体为母公司或分公司的,母、分公司承担连事责任,风险最小,一般情况下有履约实力就可签订;对方为子公司,则母公司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签约时首要考虑子公司的履约能力,而母公司的履约能力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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