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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格式合同中空白条款效力的认定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20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陈德文律师,石家庄专业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保证书、承诺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承诺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诺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下面将结合相关案例,为您详细介绍保证书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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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书怎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我是孕妇怀孕6个月,半年内老公出轨两次,我要离婚他不同意,并说可以满足我的任何条件!我想让他写一份保证书,我们离婚的时候孩子归我,他每年提供扶养费,并一次性赔偿我100万,他同意并愿意签字,请问怎样让他写的这份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他反悔需要付法律


  1、建议保证书由律师见证,只要是由双方签字的文字证明,同时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在法律上都可以作为有效的依据。如果再有律师见证的话,那就和法律文书具有一样的效率。


  2、夫妻之间婚内保证书,通常是在夫妻生活期间,一方存在过错行为,比如婚外情、吸毒、赌博、家庭暴力等,因为行为暴露或亲友规劝,为挽回婚姻而承认错误并作出;如若再犯,自愿离婚;、;财产归对方所有;、;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给予对方经济赔偿;等各种书面承诺。对于该类保证书,因其内容不同,法院认定的情况也各不相同。


  3、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也是法律对无过错方权益的最基本的保障。而《婚姻法》并没有对离婚损害赔偿的约定作出限制性的规定。由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对于保证人作出的只要再发生对家庭不负责的行为,包括赌博、吸毒、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愿意支付对方赔偿金的承诺,实际上是对离婚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一种约定。该约定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即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是关于数额,法院可能会有别的判定。





格式合同中空白条款效力的认定

  空白条款的补填一般应推定为签章人在签章时已经知晓或授权,但有相反证据时也可以推翻此类推定。空白条款的效力怎么样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详细解读


  空白条款的类型从时间上划分可分为两种:


  一是自签订时至起诉时一直空白,该类情形实践中较为少见;


  二是签订时为空白,起诉时已由一方补填,此时则涉及单方补填的效力问题。后者可进一步分为两类:一是同一合同中空白条款的补填;二是多份合同中一份已经确定内容,其他份合同中条款需要补填。


  1、合同的补填


  债务人一般会提出抗辩,主张己方签字时部分合同条款还是空白、对方未经授权单方补填无效。对于此类抗辩,首先需要审查相关条款是否为事后补填,该主张的举证在于债务人,如其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则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合同内容及效力。


  其次,如果能够查明合同条款确系事后单方补填,应当考察补填内容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已经口头告知相对人或通过其他合同予以固定。民事行为中签章即表示接受对方的要约,如果签章时某合同条款仍然空白,一般应推定已经知晓该条款内容或已另行达成口头协议。


  即使因客观原因而无法在签章时知晓空白条款内容,也应视为签章一方授权对方补填相关条款。采取此种立场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当事人需对自己签章行为负责,尤其是在空白合同上签章时应预见和承担更高的风险;另一方面在于保护交易的稳定性与便捷性。


  例如有时为交易方便,借款合同中可能由担保人先于借款人签字,担保人在应诉时抗辩称自己签字时主债权尚未成立,因此担保合同因欠缺担保标的不成立。如果支持此抗辩,机械地认为债务人一定要先于担保人签字,担保人先签字后再由债务人补签的担保无效,则无异于刻舟求剑、缘木求鱼,将损害交易的稳定性与便利性。


  然而,若事后债务人通过行为表示对这种授权的否认,则上述授权推定也可以举证推翻。


  2、多份合同的补填


  实践中合同通常为一式多份,当事人可能为简便而仅将其中一份合同填写完整并签字,其他合同文本仅签字而未将空白条款填写完整。如果其他合同补填内容与原始合同完全相同,则不成问题,补填时对当事人原始合意未进行变更,数份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若其他合同中补填的内容与原始合同相比没有实质性的变更,或虽有变更但并未加重债务人负担,如原来约定对方承担500万元的担保,现在补填为300万元,则应认可补填的效力,否则即不能产生效力。例如,原始合同约定货物价格为1万元/吨,卖方在补填时将其变更为2万元/吨,则该补填已经超出买方的授权范围,不能构成双方新的合意,也不产生对原合同变更的效果。


  在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的担保纠纷中,担保人确认的租赁合同与实际抵押登记的租赁合同内容有出入,但法院判决认为,由于原合同约定的出卖人无法供货,故出租人与承租人重新选定了供货商,但租赁物价格不变,双方新的约定并没有因此加重担保人的担保,主债务人、债务总额、债权人、担保期限也没有发生变化,担保人仍应承担抵押。该判决也支持了上述观点。


  综上,内容具体确定是合同成立的要求,但判断合同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不能局限于书面条款,还要区分空白条款涉及的内容对于合同的意义。空白条款的补填一般应推定为签章人在签章时已经知晓或授权,但有相反证据时也可以推翻此类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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