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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未到期能否解除合同 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怎么赔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5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陈德文律师,石家庄专业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债权未到期能否解除合同

  债权没有到期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这一权利是掌握在债权人手里的,一旦其放弃该债权的时候,那债权未到期就会消失,其合同就无效了。那么今天就跟一起来看看债权未到期能否解除合同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债权未到期能否解除合同

  在实践中,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能否解除合同,要视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循合同的约定,原则上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的,出借人是不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或者说,即使出借人要求还款的,借款人也可以不还。

  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

  也就是说,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或其行为表明不会还款的,是可以在借款合同未到期时,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

  这时,双方可以就欠款事宜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出借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二、相关法律依据

  照《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债权未到期要解除合同的,是需要根据相关的合同约定来进行的,才是可以的。好了

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怎么赔

  现在各行各业在进行交易的时候都会签订好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防止出什么差错,但是有时候一方因为无法完成约定的任务只能提前终止合同了,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要求违约一方赔偿的。那么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怎么赔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合同终止的原因和条件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合同解除;

  债务相互抵销;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终止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合同解除;

  债务相互抵销;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怎么赔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这里所说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一般是指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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