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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盖章引发的纠纷有哪些 醉酒签订的合同无效?

添加时间:2021年3月14日 来源: 厦门债务合同律师   http://www.zhbjhtls.com/

  陈德文,找大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常见的盖章引发的纠纷有哪些

  核心内容:常见的盖章引发的纠纷有哪些合同的盖章引发的合同纠纷也不少见,主要有一方当事人在空白合同书上预先盖章;委托代理人代签合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订立合同并加盖自己的印章;私盖印章;盗盖印章和私刻印章这六类纠纷,下面由在本文详细阐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一方当事人在空白合同书上预先盖章


  这种情况在生活中经常发生,具体表现为:1、商品定单,例如,书店为了推销图书,将图书的书名、定价、版本、出版社、书店的开户行等合同条款预先制定成合同,仅将购买册数一项空置,加盖印章后将定单广为寄送;2、商品销售广告。


  一方预先在空白合同上盖章,往往是一方当事人自己事先拟定合同条款,并加盖公章后向对方当事人寄送,对方当事人是不特定的。于此情形,首先要确定这种空白合同条款的性质,如果该空白合同的内容具体确定,包含了一个合同所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并且表明一旦对方当事人承诺,盖章方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则该合同条款因符合合同法关于要约的规定,构成有效要约,对方一旦在合同上盖章或实际履行了合同,则视为合同成立。如果该空白合同不符合要约的规定,则仅仅是一个要约邀请,对方盖章,则视为要约,而不视为合同成立。


  二、委托代理人代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实践中,基于减少订约成本、快捷交易的考虑,被代理人常委托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代签合同,一旦发生纠纷,被代理人往往以代理人无代理权为由推脱自己的。


  委托代理人代签合同。通常,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订立的合同,加盖被代理人印章,由被代理人承担,但实际生活中的情况较为复杂,许多单位将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连同加盖印章的授权委托书交给第三人,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后,未及时收回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致使委托人以此再同第三人订立合同。


  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订立合同并加盖自己的印章


  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并非少见,许多银行的储蓄所、代办所,保险公司的支公司与客户订立的合同上均加盖自己的印章;而有的公司分支机构对外订立合同也加盖分支机构的印章。


  对于这种情况,如何确立当事人如何承担审判实践中存有分歧,有的审判人员认为,由于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因此,尽管分支机构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但法院仍然要更换当事人,将分支机构的上级机关变更为当事人并令其承担民事,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








醉酒签订的合同无效?

  酒后驾驶可能会丧命,酒后签字可能会丧财,严重的甚至会倾家荡产。在醉酒状态下签订了合同,酒醒后想反悔,主张醉酒签订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法院是否会支持呢




  1、醉酒签订的合同是否无效


  关于在醉酒状态下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有效的,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民法总则》第143条已经规定了合同有效的条件,即若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也就是说,法律上没有;在醉酒状态下签订的合同无效;的条款,那么合同符合有效的条件,就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在醉酒状态下,当事人往往会被人忽悠签字,若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根据《民法总则》第151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醉酒的当事人酒醒后反悔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变更合同内容或撤销合同,而不是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


  2、注意:酒后不签字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主张合同是在醉酒状态下签订的,不能因此就否认合同的有效性,因为缺乏法律依据。更何况,想要充分证明合同为醉酒后所签,一般都是很难提供醉酒的证据,若法院不予采信所谓醉酒的事实,又缺乏事实。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合同无效的主张肯定不被法院采纳。


  因此,朋友们一定要注意,酒后不签字!不管是合同还是其他;白纸黑字;的文件。签字后若以醉酒为由否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性的,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当事人仍需对醉酒后签订的法律文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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